| (一)企业资质等级申请表(原件1份);
(二)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章程(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公章,验原件);
(三)验资证明(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公章,验原件);
(四)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(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,验原件);
(五)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,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,工程、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(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公章,验原件);
(六)物业管理业绩材料(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,验原件);
(七)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。
法律依据:《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》第九条、第十五条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