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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号 行政许可事项:物业管理资质证核发

一、行政许可内容   呈贡县辖区范围内物业管理资质证核发。
二、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(一)《物业管理条例》;

(二)《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》。

三、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  无数量限制,符合条件即予许可。
四、行政许可条件   

(一)新设立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请应备要件:

  1、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及企业章程;

 2、验资证明;

 3、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;

 4、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,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;

 5、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。    

(二) 申请核定资质等级、核检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备要件:

1、企业资质登记申请表;

2、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;

3、企业资质证书正、副本;

4、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;管理和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;工程、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;    

5、物业委托服务合同复印件;

6、物业管理业绩材料;

7、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。
  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第四十四条,《昆明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》第十五条。

五、申请材料 (一)企业资质等级申请表(原件1份);

(二)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章程(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公章,验原件);

(三)验资证明(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公章,验原件);

(四)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(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,验原件);

(五)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,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,工程、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(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公章,验原件);

(六)物业管理业绩材料(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,验原件);

(七)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。



   法律依据:《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》第九条、第十五条。
六、申请表格及申请书

  申请人需填写《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》。申请书可在呈贡县房地产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窗口免费领取。

七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   呈贡县房地产管理处
  受理地点:呈贡县房地产管理处办公楼二楼房产交易中心服务大厅
八、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  呈贡县房地产管理处
九、行政许可程序   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,材料齐全并通过初审——受理——审批——核发《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》。
  经审查不符合许可条件的,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。
十、行政许可办理时限   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。

  法律依据:《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》第二条。
十一、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   《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》,实行年检制度,每年定期年检。 
十二、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  取得《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》后,方可进行物业管理项目。

  法律依据:国务院令379号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二条;建设部《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》第六条。
十三、行政许可收费   无。 
十四、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

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实行年检制度。

法律依据:《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》第十七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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